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于2019年11月发布,今年6月1日实施,新规范从管理到设施以及手卫生的各个环节都做了科学、先进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修订。但新规范执行了近4个月,仍有老师在问,现在的手消毒剂是不是可以不写开启时间了?就这个问题,我们再认真复习一下规范的要求。
01手消毒剂开启后为什么要注明起始时间?
因此,2012年该规范发布后,各医疗机构开始要求临床科室开启后手消毒剂必须注明开启日期并限定30天或60天内使用,逾期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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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用循证研究结果指导规范的修订
n年前对于多数普通科室而言,30天的时间,根本用不完一瓶手消毒剂,于是临床开始涂改日期,贴胶布的、酒精擦拭重新写的比比皆是,院感科人员检查时也无可奈何,大瓶大瓶的丢掉?太可惜!**期了准许使用?违反规范!
于是大批*、学者开始了针对此问题的研究。
研究的核心点主要围绕:
1.含醇手消毒剂开启30天后其消毒剂有效含量是否低于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值?
2.开启30天后的含醇手消毒剂微生物污染度?
3.使用开启30天后的含醇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是否符合规范中卫生手消毒后的标准?
结果表明,开启后的含醇手消毒剂在3个月时乙醇浓度的合格率仍能达到**,开启后65天的含醇消毒剂手卫生效果监测合格率**,开启后65天含醇手消毒剂染菌浓度小于10CFU/mL,完全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对使用中皮肤消毒剂的菌落总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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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年终于等到新规范的出台
2019年《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4 手卫生管理与基本要求”中明确规定了“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GB27950”的要求,在有效期内使用。
“GB27950”?我没听错吧!那就还是和之**样啊,30天的60天?
No, 同志们,可喜的是GB27950也新了,并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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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消毒剂新标准中怎么说
可见,对于市面上的手消毒剂不再采取“一刀切”的有效期,而是要求厂家按照标准对有效期检测的方法进行实验并设定产品的有效期,且需要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图示1、2、3点必须同时满足,方可设定为较长有效期。
小伙伴们喜出望外啊,终于不用再死扣30天了!于是开始不标识手消毒剂开启日期,并找到了较官方的理由:“新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不再要求了!”
实际上规范是要求厂家新说明书,明确自己产品的有效期,然后我们在使用手消毒剂时应在说明书的有效期**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手消毒剂。如果不写开瓶日期,怎么知道手消毒剂开启了多久?
所以,请务必记得写好开瓶日期。另外,也务必在购进手消毒剂时要求厂家提供按照较新标准的检测报告,瓶身的说明书应标识有效期。对于已购进的手消毒剂也应该于11月1日前要求厂家提供按照较新标准的检测报告,以便手消毒剂的规范管理。